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和勇于创新,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等和《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精神,我院将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附件一)规定及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研究生老生成果发表和重要竞赛获奖等情况,非毕业班研究生为上一学年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毕业班研究生为2023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对于研究生老生,上一年度及以前所获奖学金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在本年度申报奖学金时不得重复使用。同一年度内科研成果可以重复使用。课程成绩原则上参考上一学年的情况。)
二、评选对象
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本年度,2024级新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人3200元。2022、2023级研究生获奖人数比例分配:一等奖5%,二等奖5%,三等奖90%。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确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材料要求
1、2024级研究生无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3级、2022级研究生拟申报一等奖或二等奖者,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五)。特别要注意的是,《申报信息汇总表》中所填材料包括成果发表和重要竞赛获奖等情况。
注:请拟申报一等奖或者二等奖者提供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内容相一致的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复印件按成果填写顺序排列在一起并装订成一套。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页、成果全文;著作或教材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页。请将相应的成果复印件上交学院。
电子版材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四);
《影视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五);
■电子版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ingchuanxgz@163.com,文件名为:2024年学奖+年级+专业+姓名。
纸质版材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四),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影视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五),一式一份;
3、成果发表和重要竞赛获奖等情况佐证材料复印件。
■纸质版申报材料收集:韩老师,四教412。
申请二等及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于2024年10月22日16:00前递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各位同学必须按时上交材料,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申请研究生必须遵守学院通知的截止日期,逾期不补。
附件一: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附件二:2024年影视传媒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doc
附件五:影视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影视传媒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