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公告栏

当前位置:首页  院内公告栏

关于开展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届研究生 “学术科创先锋”影视传媒学院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05浏览:11设置



为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落地见效,鼓励研究生主动融入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激发研究生勇攀学术科研高峰,充分发挥学术科创榜样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校园内营造浓郁的科创学术氛围,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届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评选活动。现将影视传媒学院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上海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国际生、港澳台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相关成果显著。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高水平学科

竞赛中获得至少一项市级及以上奖项;

(2)至少有一篇在高水平期刊中,以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身份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

(第一作者),且第一通讯单位为上海师范大学;

(3)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人排序第一,且专利权人为上海师范大学。

      5.申请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且无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情况。

      6.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仅可获评“学术科创先锋”一次。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本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材料(见附件2-5)

并与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参选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

如有抄袭、虚报、谎报的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学院推荐

  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科研成果的数量和级别进行认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组织遴选确定本院推荐人选。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四、材料提交

  1.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申请表(附件2);

  2.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推荐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3.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推荐人成果汇总表(附件4);

  4.诚信承诺书(附件5);

  5.提供与成果汇总表内容一致的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复印件上交)。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3911:00,将各类纸质版材料提至四教41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ingchuanyjs@163.com,

逾期不补。


联系人:老师021-64323697


附件2-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 ”申请表.docx

附件3-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 ”推荐人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4-研究生“学术科创先锋 ”推荐人成果汇总表.docx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x





影视传媒学院

2026年3月5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