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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12-06浏览:867设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挖掘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引领带头作用,展示优秀研究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开展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根据学校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将开展学院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学生:在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中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中曾担任过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及党团班组织和各类学生社团的负责人中产生。

32022级全日制两年制研究生不仅参评此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还可参评明年上半年市校两级“优秀毕业生”。

注: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由于刚刚入校,原则上不参评,如有特殊优秀者,可在两类奖项分配名额中统筹考虑。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四个自信”,爱国爱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4)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要有过学生干部的经历,一般应担任学生骨干满六个月(含),在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及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以各学院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为基数评选15%

2.“优秀学生干部”以各学院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为基数评选5%

3.校研究生在校研究生组织内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为基数推荐15%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不占用学院名额。


四、评选程序

1.学院负责开展具体评选工作

2.学院根据本评选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学院评选实施细则,并进行不少于3工作日的公示。

3.学院严格评审程序、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对候选人的名单进行不少于5工作日的公示。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责任。

4.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工作部,对于评选及公示阶段存在争议的同学,等待争议事项结束后,再行上报研工部。

5.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汇总各学院的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


五、学生申请

本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附件一或附件二并与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到学院填写登记表时请参考附件三:评优表格注意事项。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四。

申请研究生应在202312121630前将纸质版材料(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交至徐汇校区东部四教41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ingchuanxgz@163.com。申请研究生必须遵守学院通知的截止时间,逾期不补。

附件一: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二: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三:填写评优表格注意事项.doc

附件四:影视传媒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分细则.docx

联系人:卢老师021-64328904





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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