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本学院各学科特点和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细则》。
计分规则:需上一学年成绩都在60分以上;计分项为科研成果加分、个人贡献加分、竞赛实践加分和扣分项(同分情况下,参照课程成绩分数评定);硕士研究生老生成果发表和重要竞赛获奖等情况,非毕业班硕士研究生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毕业班硕士研究生为上一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
科研成果加分计分细则
(一)本细则所称科研成果的范围包括:已公开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书评、学术会议综述、报刊文章等。要求4000字以上。
(二)作者单位须署为上海师范大学或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
(三)科研成果计分如下:
1、发表于CSSCI期刊上的本学科论文,每篇50分,如果是师生合作作品,学生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本学院硕士生导师计30分;本院学生合作作品,第一作者计35分,第二作者记15分。发表于境外刊物上的SSCI、A&HCI以此档计。
2、除与CSSCI期刊目录重合以外北大核心期刊及CSSCI扩展版,每篇30分;如果是师生合作作品,学生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本学院硕士生导师计20分;学生合作作品,第一作者计20分,第二作者计10分。在国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以此档计(须有会议邀请函、议程、论文等原件为证)。
3、以上之外的普通刊物每篇10分;如果是合作作品,第一作者计分。第二作者不计分。
4、创作作品类:文学作品类,由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长篇文学、文艺创作,8分;中短篇文学、文艺创作等5分;文学、文艺作品译作按创作50%计算。
5、各种成果均以出版为标准,只有录用通知、出版合同的成果不能计算在内。
(四)科研项目(所有项目经费均以到达上海师范大学为准):
1、主持
国家项目,每项50分。省部级项目,每项30分。
2、参加(以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盖章的申请书或结项证书为准,排名前5名)国家项目,每项20分。省部级纵向项目,每项10分。
(五)统计方法
1、参加各类评审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交科研成果复印件以便统计。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页、成果全文;著作或教材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页。
2、各学科评审小组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科特点,对评分细则进行调整或补充。
二、个人贡献加分计分细则(20分)
类别 | 计分项目 | 分数 |
荣誉类 | 获国家级个人突出荣誉(如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 | 5分 |
获部级个人突出荣誉。 | 4分 | |
获省级个人突出荣誉。 | 3分 | |
获市级个人突出荣誉。 | 2分 | |
获校级个人突出荣誉(如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党员、优秀学生等)。 | 1分 | |
学生工作经历 | 担任学院兼职辅导员;担任校、院研究生团学组织主要学生骨干。 | 5分 |
担任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团学组织各部门负责人。 | 4分 | |
担任行政班级班长、团支书。 | 3分 | |
担任班委/小班长/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 | 2分 | |
志愿服务类 (需提供志愿服务证明) | 上海师范大学读研期间应征入伍。 | 3分 |
参与校内献血。 | 3分 | |
参与国家级志愿服务1次及以上。 | 2分 | |
省部级、市级志愿服务1次及以上。 | 1分 | |
院、校级志愿服务3次及以上。 | 1分 |
注:
1、学生工作的岗位工作量得分必须在该岗位上工作时间满半年,方可计分;
2、不可使用之前参评过的荣誉类、志愿服务类项目再次参评;
3、个人贡献分各项可累加,总分不超过20分。
三、专业竞赛及实践加分计分细则(20分)
专业赛事获奖经历 | 获得国家级奖项。 | 最高5分 |
获得部级奖项。 | 最高4分 | |
获得省级奖项。 | 最高3分 | |
获得市级奖项。 | 最高2分 | |
获得区级(校级)奖项。 | 最高1分 | |
参与各类竞赛与实践经历 (此项最高累积5分) | 以团队负责人身份,参与院校综合类竞赛与实践(如研究生“十大赛事”、“挑战杯”、国创赛、寒暑假社会实践等)的报名并完成初赛材料提交。 | 2分 |
以团队成员身份,参与院校综合类竞赛与实践(如研究生“十大赛事”、“挑战杯”、国创赛、寒暑假社会实践等)的报名并完成初赛材料提交。 | 1分 | |
以个人身份,参与院校竞赛(如职规赛、未来班主任等)的报名并完成初赛材料提交。 | 1分 |
注:
1、同一竞赛获奖作品获得多项奖励,按所获最高项计分;
2、不可使用之前参评过的赛事类项目再次参评;
3、多个作品获奖可累计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扣分细则
1、被查处使用违章电器,1次扣10分;
2、寝室阳台及走道堆物提醒未整改的寝室成员、卫生成绩不合格寝室的成员,1次扣5分;
3、无故不参加校院两活动,如年级大会、班会等,1次扣2分;校院活动迟到、早退、请假情况超3次,扣5分。
注: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影视传媒学院所有。
上海师范大学影视传媒学院
2026年5月12日
